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咨询瓮安县永和镇瓮安煤矿120万吨/年原煤洗选厂节能报告审查费用的公告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贵州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黔发改环资〔2026〕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拟采购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贵州恒智洗选技术有限公司瓮安县永和镇瓮安煤矿120万吨/年原煤洗选厂节能报告开展审查工作,现按照《贵州省省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黔财建〔2012〕523号)相关要求对上述审查工作所需费用进行咨询,欢迎各相关服务机构积极响应、参与,并于8月13日前将报价单及营业执照报我局联系人处。
附件2:贵州恒智洗选技术有限公司瓮安县永和镇瓮安煤矿120万吨年原煤洗选厂节能报告.pdf
黔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6日
(联系人:张运兵;联系电话:8231965;邮箱:229668212@qq.com)



